關于申請2016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4-25   訪問次數:988   作者:

關于申請2016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通知

        

        按照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2016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工作的函及2016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将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及申請條件
        (一)選拔對象
        1.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可申請資助36-48個月):正式申請時為我校優秀在讀碩士生(包括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博士一年級學生。在讀碩士生、博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内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
        2.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可申請資助6-24個月):正式申請時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基本條件及外語水平應符合《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
http://www.csc.edu.cn/article/280)和《2016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 規定的條件(http://www.csc.edu.cn/chuguo/s/335 )。
 
二、申請流程
        1.報名受理:2015年12月29日前,申請人填寫《報名表》,交至所在學院。學院彙總後交國際工程師學院。
        2.材料提交:2016年3月4日前,申請人将申請材料交至所在學院。
        3.學院推薦:2016年3月11日前,專業學院完成對本學院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推薦,含:對拟推薦的攻讀博士學位申請人,出具單位推薦意見。對拟推薦的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請人,組織專家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和單位推薦意見。如本學院推薦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超過1人,對被推薦人進行排序。将《評審意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推薦名單》交國際工程師學院。
        4.校内評審:2016年3月中旬前,學校國家公派學生留學項目選派工作專家委員會對各學院推薦的申請人進行評審,确定最終推薦名單并公示。
        5.正式報名: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國際工程師學院将學校正式推薦名單發至被推薦人所在學院,通知被推薦人在規定的時間内(2016年3月20日至4月5日),登陸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和材料提交。
錄取後留學人員的派出與管理按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咨詢與聯系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http://www.csc.edu.cn/
        2.國際工程師學院:http://icen.ecust.edu.cn/
        聯系人:鄧老師;電話:64250646
        E-mail: 
dengzhonghua@ecust.edu.cn
        地址:國際工程師學院206辦公室(徐彙校區勵志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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