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化工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16-04-26   訪問次數:597   作者:

        化工學院博士招生按照《華東理工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訂化工學院2016 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複試實施細則如下:
(一)複試内容
        化工學院根據各專業特點和學科特色确定複試内容,包括對考生專業素質與能力、綜合素質及培養潛質的考核。
          化工學院2016年實行“申請-考核”制招生,初審合格者還須進行外語水平考核以及綜合考核複試。經審查符合學校外語免考條件的考生可免考外語,不符合外語免考條件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外語考試,并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60分)。外語成績不計入複試總成績。綜合考核複試分為專業基礎、專業綜合和綜合能力3個部分,每個部分滿分為100分,任一部分的成績低于60分則視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化工學院綜合考核複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各部分的考核過程将做詳細記錄,對所有考核材料将妥善留存、備查;綜合考核成績由學院第一時間對外公布。
(二)複試成績
        複試成績為綜合考核總成績,即複試成績=專業基礎+專業綜合+綜合能力。
  綜合考核成績由面試小組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由秘書彙總後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考生該部分的考核成績。複試原則上采取差額形式。複試結束後,考生的綜合考核成績由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向考生公布。
(三)錄取原則
        2016年博士研究生錄取原則上根據考生就業方式(定向和非定向)按照考生複試成績從高到低分别排序,結合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分别确定拟錄取名單。複試成績相同考生,依次按照①專業基礎②專業綜合③綜合能力降序排列錄取。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複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綜合考核複試中任一部分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進行體格檢查或體格檢查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複試結果經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向考生公布。
(四)錄取名額
        化工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錄取名額如下:定向3人;非定向7人。
(五)監督機制
        本細則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複試期間若有咨詢或投訴可與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聯系。聯系方式:劉殿華:電話021-64252694,郵箱:
dhliu@ecust.edu.cn; 周帥,電話021-64252359,郵箱:zhsh@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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