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學院團學組織物資管理規範
發布時間:2020-06-24   訪問次數:275   作者:

化工學院團學組織物資管理規範

為方便化工學院團學組織開展工作、組織各項活動,規範、高效管理團學物資,提升學院學生活動物資管理服務水平,特制定化工學院團學組織物資管理規範。

一、借還時間

學委會财務組成員于每周周二、周四、周日18:30---19:30于物資室(實驗六樓122)值班,辦理借還事項。

二、借還流程

(一)借用申請

團學組織開展活動前至少一周确定華東理工大學化工學院預算申請表,依審批流程由學院團委審批後,向學生委員會提交借用申請,并确定活動結束後需要歸還的物資。

(二)物資确認

需要借物資的班級或部門請提前在物資情況反饋群詢問所借物資是否正在被其他組織借用。

(三)借用手續

借還物資的同學攜帶紙質版帶有簽字的預算申請表,借走物資需在物資本上進行完整記錄。

(四)歸還手續

歸還物資需在活動策劃書上所示活動結束日期之後一周内歸還,歸還物資需在物資本上完整記錄。策劃中所購置可循環利用的物資需一并歸還,并詳細登記入庫。

(五)其他

如需借用大件物資如帳篷等,需要至少提前12小時在物資情況反饋群告知學委會,方可短期借用鑰匙。

三、借還須知:

(一)借用物資部門在活動開展日期至少提前7天交由學生委員會審核預算申請表。

(二)歸還物資需在活動策劃書上所示活動結束日期之後一周内歸還。

(三)借用物資應當按時按原位置歸還,否則将進行記錄并收到學委會催促,要求其盡快整理,以免影響之後借用。

(四)歸還物資應仔細檢查清點,污損物資需進行清理,難以複原或毀壞、遺失所借物資,需備案并賠償等價物資。

 

共青團華東理工大學化工學院委員會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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